宜市航字[2008]31号
各县(市、区)港航管理处(所):
现将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08]28号和省航运局《关于做好当前航运建设项目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近日宜春市政府已启动Ⅱ级防汛预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督促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各尽其责,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巡查,并及时将情况报市处。
二、要做好上级部分的水运工程百日督查工作,提前进行自查和排查。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两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风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含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港口工程及通航建筑物的结构或岸坡的坍塌、滑移,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高处坠落,淹溺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工程施工船舶倾覆、碰撞、吊装设备失稳、人员落水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施工驻地选择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