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把解放思想置于万事之先。做到思想上更加放胆、发展更加放手、市场更加放开、政策更加放活,推动货运业和物流业的发展。立足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积极争项目、争资金,充分调动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力争“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
二、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基本要求。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与养护,确保农村公路的畅通。在加快公路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发展运输业,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客运站、候车亭建设。在加快交通建设的同时,坚持把交通安全摆在首位,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圆满完成“十一五”渡口改桥梁建设任务。
三、坚持把行政为民作为根本宗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努力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坚持以文明热情的服务态度贯穿工作全过程,做到“四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让从、一杯热茶端上、一句好话相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四通”:凡自身职责内该办的事,速办“快通”;需要协调时,及时“沟通”;基层和企业遇到困难时,积极“疏通”;对有利于交通和经济发展的事,努力“变通”。
四、坚持把优化环境作为最大品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仪表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不监用职权、不越权执法,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交通行政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预约服务制,为业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热忱欢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检查、纠正交通部门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举报,严格按照规定处罚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10天内答复署名投诉人。
宜春市交通局投诉举报电话:0795—3593010、359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