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9月30日,市局以宜春交通信息网为平台,组织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了一次“交通行业创新好点子”评比活动,多数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报送“好点子”,丰富了全市系统内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有些“点子”真正是点中了交通建设的“穴位”,值得考究和借鉴。现将有关点子选择刊载,以供参考。
高安市交通局 张松林:
当前,农村公路重建轻养问题严重,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建议市局尽快在县市级交通部门组建农村公路养护站(中心),与乡镇交管站合署办公。这样既可解决新建农村公路养护问题,又可适应税费改革人员安置要求,安置部分交管站人员。
宜春市港航处 张小平:
1、建议在港航管理部门运政检查艇上配备高频播放器,便于在赣江、锦河等主要河段,加强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并播放水上安全、水上办证、水上发展优惠政策;
2、为更好地开展规费征收工作,建议建立网上收费系统,使用电子开票,增加征收透明度,杜绝执法人员违规违法收费。
奉新县交通局 刘茂盛:
1、为树立交通部门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建议市局(或省厅)统一交通执法的着装和标志,克服各自为政的不正规现象。
2、“十一﹒五”期间的组级公路建设已逐步铺开,为配合新农村建设,实现人民群众急切期盼的通组公路建设,建议加大组级公路建设的速度和规模,组级公路的建设应不小于村级公路建设的速度和资金扶助标准。
3、建议加大村、组水毁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的资金投入,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
上高县交通局 冷光明:
费改税一年多来,原交通征费人员陆续内部转岗至其他岗位(比如:交通行政执法岗位),但上级主管部门却没有举办一期规范的培训班,建议择期举办转岗培训,尤其是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培训。
袁州区交通运输局 王又生:
交通运管部门要理顺农村客运管理机制,取缔个体经营业户非法经营,所有客运都要纳入公司化经营管理,对从事市区至乡镇,延伸至村组的农村客运公司,以及乡镇至村、组的客运经营者实行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政策、统一发展规划、统一资源配置,以促进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农村客运市场,逐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
靖安县交通局 舒金根:
《道条》制订实施至今已有七年之久,许多条款与社会的进步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已不相适应,易造成执法管理中职责不明、权责模糊、执法时依据难定、量处不准等现象出现。在基层交通管理中,迫切需要一个指向明确、量权详致、法权明晰的交通法规与细则,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靖安县交通局 余久明:
目前,全市交通工作的自动化办公水平不高,应用计算机网络平台进行资源共享极为有限。建议市局利用现有宜春政务网络平台,或统一开发全市交通工作应用系统,同时,加强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并制订相应工作规范制度的建设,实现交通部门共享网络资源,实现工作快速互动。
靖安县交通局 胡高江、熊宏虎、李小英:
为防止各地交通执法中出现执法不规范、处罚无常规、行为踩红等问题,建议形成一个交通、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联合执法,形成全市一个口径、一个标准的执法氛围,同时加大交通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尤其在人口与车辆流动密集场所,要统一规范设立永久的醒目警示宣传牌及标志,并通过制度化的集中学习与培训,提高参与联合执法队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从而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与管理机制。
靖安县交通局 王江平:
交通行政执法要适应新时期新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传统的执法方式,要由公权力的管理模式向人性化的服务模式转变,建议推行公开式执法、亲和式执法和服务式执法三种执法新模式,构建和谐执法环境。
一是推行公开式执法。全面推行“阳光执法”,通过网络、宣传栏、电视等媒体将执法的程序、标准、要求和结果等内容,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下。
二是推行亲和式执法。教育执法人员坚持换位思考,平易近人,实行以言语温暖人心的工作方式,避免语气生硬的告知方式,关爱弱势群体,对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特困人群,酌情给予特殊照顾,保证既能维持其生计,又能维护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使执法工作更趋人性化。
三是推行服务式执法。主动深入群众、下基层、进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加深与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从运政、行业管理入手,全方位介入执法全过程,指导运输业户守法按章经营,实现服务行业、服务经济发展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