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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简报
信息来源:交通局 更新时间:2010-3-18 17:01: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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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交通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28日

                          袁州区交通局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全面落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局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大宣传,召开了有关人员会议,传达了上级布置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三是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分工安排,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四是对2002年至2009年的项目,所有竣工和在建(包括全部或部分交付使用但未竣工决算)政府投资或使用国债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并逐步在建立项目台账;五是对2002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公路建设(国债、老区)、所有渡改桥项目共63个项目进行了清理登记。六是对2002年至2009年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图纸和批文、竣工验收资料进行了清理、归档。
 (袁州区交通局)
 
万载县交通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监管

    万载县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推行“四个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管。

一、三公开
    1、公路(桥梁)计划、规模、等级、补助资金向社会公开。在每年年初将全年公路(桥梁)计划、规模、等级、补助资金及监管人员以公示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平与透明。
    2、工程招投标、评标向网上和社会公开。按规定将全年工程的招投标纳入行业管理,要求所有15万元以上工程全部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招标必须向网上和社会公告,评标要有监察、财政、发改、招投标交易中心的监督,评标专家在全市交通工程专家库中抽取,招标结果要向社会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工程监管向群众公开。为方便群众的监督,我们要求各施工单位制订公示牌并张贴在施工现场,明确设计、监理、施工、监管单位责任人,并公布联系与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三分离
    1、工程监管与招投标分离。工程监督管理与项目工程招投标分别由两个分管领导单线分管,工作上相互配合,管理中相互剥离。
    2、工程项目与项目资金分离。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的报批与工程质量、进度的管理,而项目资金则由局统一管理,由项目管理部门将项目管理情况汇总,经局务会讨论项目资金的拨付事宜。
    3、项目资金与非项目资金分离。项目资金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与非项目资金分离。

三、三挂钩
    1、工程监管与干部工资挂钩。总体上统一管理,细节上则由每个分管领导带领一至两名技术干部管理5—6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工作绩效与干部工资挂钩,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2、工程质量与企业考评挂钩。对工程质量好的施工单位在项目招投标时推荐,对于工程质量差的除批评及按规定扣拨项目资金外,严重的将被逐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三年内不得参加农村公路项目的建设。
   3、工程进度与资金拨付挂钩。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根据各监管小组反馈的工程质量与进度情况及时下拨项目资金,以减轻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不拖欠、不多付。

四、三不许
   项目监管中,根据《公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质量监管,并作了进一步的强化,做到三不许:一是,公路基层、垫层、面层达不到规范标准不许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如垫层达不到20cm不许进行基层作业,基层达不到15cm不许进行面层作业,面层达不到18cm不许进行附属工程作业;二是路基、边沟未到位不许进行公路验收;三是路边植树绿化不到位不许全额拨付资金。
(万载县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