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实施交通“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认真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全市交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全省交通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改革创新、惩防并举、服务大局、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惩防体系,狠抓任务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平安交通,实现全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切实维护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学习宣传“六个决不允许”,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确保纪律严明。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厅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加强对上级关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交通保障不力问题。二是加强对交通发展规划落实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三是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执法行为。五是加强对公路水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二、深化基础建设廉政工作,打造“阳光工程”
继续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标后监管。抓好关键环节,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机制,继续推行廉政合同制、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转包分包、资金拨付、设计变更、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工程项目监理,杜绝不合格工程。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学习推广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等廉政建设典型经验的意见》,积极推进交通建设从规划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十公开”,提高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交通基础建设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坚决查处质量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继续开展交通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快推进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市场信用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抓好行业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促进行政效能的全面提高。要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和检查,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大行业作风建设力度,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优化交通发展环境。
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坚持领导干部上路明察暗访,规范执检执收执罚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局将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对出现公路“三乱”的单位,按照《关于处理公路“三乱”行为的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进一步抓好治理水路“三乱”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推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
四、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廉洁自律
要认真汲取我市交通部门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教育,积极参加省厅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征文活动。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积极参与省厅举办的“交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月”活动。结合交通工作特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准”、“六条禁令”。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葬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是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三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四是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五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违规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五、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狠抓源头治理
要把建设具有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作为加强交通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组织检查。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惩处和预防机制,使交通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理论前瞻性。要加大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完善选拔程序,公开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权,要适度分解,完善审批方式,简化程序,加强后续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权力失控
认真贯彻《党风监督条例》,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试勉谈话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以及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强对重点工程、大中修养护工程的行政监督、质量监督、效能监督、廉政监督,增强监督的约束力。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七、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严查违纪案件
重点查办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案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强化督办机制,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要抓住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总结案件发生的特点和教训,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八、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应当坚持党性原则,拓展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提高自身素质。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格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和掌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创造性。要带头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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