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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交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交通局 更新时间:2009-2-10 8:42: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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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交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各项工作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积极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构建和谐平安交通、实现市局党组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学习宣传好中央、省、市和省厅纪检工作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交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各单位要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列为今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照检查,认真加以整改。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党组)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
    2、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精减会议和文件,严格履行举办会议的报批手续,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重点抓好会议费、差旅费新标准的贯彻执行。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努力营造勤廉为民、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的浓厚氛围。
    二、围绕做好“三个服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3、围绕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对交通发展规划落实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4、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检查,查处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行为和乱摊派、乱集资问题,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和新的债务,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市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加强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6、根据本行业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调处信访问题,努力构建和谐交通。
    三、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7、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组织开展党章教育、法纪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和廉政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道德防线,不犯或少犯错误。
8、充分利用简报、黑板报、网络、短信等载体宣传反腐倡廉知识;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扎实开展“新起点,新风范”主题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工地、进车船、进站所活动,全面推进交通部门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9、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认真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纠建并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0、继续抓好纠风工作。重点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市局年内将组织5-6次明查暗访,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出现公路“三乱”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快速查处公路“三乱”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治理水路“三乱”工作,切实减轻水运企业和船民的负担。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1、认真抓好基层所站作风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以查“养黑车”、查私设“小金库”、查赌博、查“吃、拿、卡、要”、查生活作风为重点,开展第二轮的基层所站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改善基层所站的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全面推行基层所站财务集中核算报帐制度,着力加强对基层所站经济活动的监管。
五、突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2、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关键环节、领导干部和重点人员的监督。要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争取早发现、早纠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资金分配、资源调配、干部使用等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防止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
六、拓展源头治理工作领域,加大防治腐败力度
    13、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四项制度”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加大竣工决算审计所列问题的整改力度,继续加强招标投标、设计变更、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要从严查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继续开展治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
    14、推进监管办法创新。按照“严格资审、公布标底、低价中标、增加保函”的思路,继续完善新的招投标工作机制,使招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进一步推进监理制度改革,完善监理责任追究制。
    15、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工作。认真落实交通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意见》,抓紧出台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专项专档、专款专帐”,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16、继续抓好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对去年以来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质量要进行评估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补课。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和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着重查处顶风违纪、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要分析和解决导致商业贿赂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防治交通部门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7、积极做好行政监察和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交通行政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努力建设法制型、效能型、廉洁型的政府部门。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18、交通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和交通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每个纪(委)检组要结合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或纪检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调研文章,于7月底以前交市局纪检组。要向陈淳同志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真抓实干,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学习,积极当好参谋,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协助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实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