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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交通局 更新时间:2008-11-19 16:31: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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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交质监字[2008]7号

各县(市、区)交通局:
    为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省交通厅制定了《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必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该企业不得参与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现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