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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交运安字[2008]16号
高安、丰城、樟树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处、宜汽总公司:
现将《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泉港分洪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的顺利进行。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方案
根据宜春市泉港分洪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现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如下方案。
一、成立组织
宜春市交通局成立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的协调和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见宜市交运安字[2008]13号);相关单位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泉港分洪的组织领导。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发动
实施泉港分洪是确保赣江安全渡汛的需要;由此,高安、丰城、樟树三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车船运力部门和驾驶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地进行宣传泉港分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投身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的自觉性,切实做到服从调度,服从安排;同时,驾驶人员还要加强对车船运力的保养,确保车船运力在汛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确保一声令下,拉得出,联得上。
(二)运力准备
1、拟制方案。市局泉港分港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宜春市泉港分洪指挥部的要求,拟制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方案。
2、计划运力。市局领导小组根据分洪区域人员、物资分散运输情况,对所需求的车船运力,在留有适当的机动运力的提前下,对车船运力作出安排。
3、落实运力。市运管局、市港航处应根据市局泉港分洪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要求,落实所需车船运力,其中转移车辆294辆(含机动车辆40辆)、船舶18艘、指挥艇1艘。
(三)组织实施
1、下达预先号令。接到市泉港分洪指挥部号令后,市局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及时下达预先号令。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及时通知车船主管单位和相关人员,确保车船运力处在随时调用状态。
2、组织运力移交。车船运力调集到位后,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及时将车船运力移交给接收单位,并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
3、协助实施保障。车船运力移交后,各单位不能将车船运力一交了知,要及时跟进;市局交通运输保障领导机构将前驻丰城,高安、丰城和樟树三市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靠前协调指挥。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在泉港分洪的组织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加强与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协调,切实提高保障效率,确保交通运输保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现场监管。车船运力到位后,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管,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运力在实施保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车船运力在实施保障中的安全。
(三)认真做好运力结算。车船运力使用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填写运力使用报告单;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搞好运力使用后经费补偿的结算。
(四)认真做好宣传总结。交通运输保障实施期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利用现代媒体反映和宣传好人好事,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参与交通运输保障的积极和主动性。保障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保障预案。
附:1、宜春市泉港分洪车船运力保障汇总表
2、宜春市泉港分洪车辆运力明细表
3、宜春市泉港分洪船舶运力明细表
4、宜春市泉港分洪机动车辆明细表
关于做好宜春城区防汛抗旱
货运车辆运力准备工作的通知
袁州区交通局、市运管局、宜汽总公司、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宜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宜春城区防汛抗旱货运车辆运力准备工作,请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货运车辆运力准备,确保宜春城区防汛抗旱的顺利进行。
附:宜春城区防汛抗旱货运车辆运力表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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