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管理 >>> 港航管理 >>> 港航政风行风 >>> 阅读正文
简报第 16 期
信息来源:交通局 更新时间:2008-11-17 11:00: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宜春市港航处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宜春市港航处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20日
                                                
全市港航系统2008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评议办《关于印发全市交通部门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交字[2008]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下旬起对各县市区港航处(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评估时间
    检查评估从2008年10月26日起至11月10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检查评估组自定,每个被评单位原则上安排1天。
    二、检查评估对象
    各县市区港航处(所)。
    三、检查评估内容
    主要围绕开展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部署、组织机构、征询意见、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宣传报道和特色工作等内容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分值为3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四、检查评估方法
    1、各检查评估组采取听、看、访、查的方法,即听汇报、看资料、访服务对象、查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其中,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每个被评单位不得少于2个。
    2、检查评估分数由检查评估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组长签字后密封报市处评议办。
    3、各检查评估组要对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检查意见,及时向被评单位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检查评估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11日前报市处评议办。
    五、分组安排
第一组: 梁彦、喻盛林,检查单位: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港航处(所)。
第二组:彭云德、周青兰,检查单位:樟树市、丰城市、奉新县港航处(所)。
第三组:姚悠平、张小平,检查单位:万载县、袁州区港航处(所)。
具体检查时间、分组人员将提前1天以电话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领导要高度重视。各被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评估工作,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同时还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评估组开展工作,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议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2、评估要客观公正。各检查评估组要对被评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和“平均主义”计分等不负责任的现象。
    3、统分要及时准确。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研究统分,并密封报市局评议办。市处民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定后,于11月15日前,向市局民评办上报各被评单位得分情况。